【圆明网】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刘庆福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中旬遭当地警察绑架,随后被关押在鹤岗市看守所。二零二六年十月中旬获悉,刘庆福已被鹤岗市兴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刘庆福,现年五十七岁,家住鹤岗市工农区,原为鹤岗市第二十一中学教师。修炼法轮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六年五月中旬,刘庆福与法轮功学员孟宪龙、周玉芹(又名周慧)同时遭警察绑架,随后被关押在鹤岗市看守所。之后,刘庆福被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据知情人透露,刘庆福、孟宪龙、周玉芹长期遭警方跟踪和监控,三人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监控摄像头拍摄,随后遭到构陷并被绑架。
二零二六年十月中旬获悉,刘庆福被鹤岗市兴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孟宪龙被非法判刑三年;周玉芹亦遭非法判刑。
事实上,刘庆福因坚持信仰,长期遭受中共当局迫害,多次被绑架、关押,此前曾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身陷冤狱十余年。
一、首次遭枉判九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新南派出所两名警察以欺骗手段将刘庆福带至派出所,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劫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当晚即遭受酷刑折磨。
随后,刘庆福被鹤岗市工农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先后被关押于香兰监狱、莲江口监狱和佳木斯监狱遭受迫害。
在香兰监狱集训队期间,刘庆福因拒绝背诵监规曾遭二十多名警察殴打,警察用鞋底抽打他的嘴部和面部;同时强制他从事搬砖、运沙土等超负荷体力劳动。刘庆福还遭受掰手指、拳击头面部、长时间坐铁椅子等多种酷刑折磨。狱方试图强迫其放弃修炼法轮功,并逼迫其供出其他法轮功学员。由于坚持信仰、拒绝违背良知,刘庆福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据悉,参与迫害的人员包括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副局长李树江及其他警察。
在佳木斯监狱服刑期间,刘庆福依法提出申诉,却遭到三大队八分队队长杨永平、指导员刘衍利以及郭建军等警察打击报复,被多次使用电棍电击。此外,他还长期遭犯人包夹监控,并被强迫从事奴工劳动。
后来,刘庆福又被转押至莲江口监狱(后与佳木斯监狱合并,统一更名为佳木斯监狱)。该监狱长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和肉体双重迫害,强迫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参加洗脑班,诵读诽谤材料,并限制会见、通信及户外活动。监狱警察指使包夹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甚至亲自参与施暴。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潮湿、阴暗的小号内,对绝食抗议者则实施野蛮灌食等折磨手段。
二、第二次遭枉判一年半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刘庆福前往宝泉岭农垦管理局江滨农场张贴真相不干胶时被巡逻警察绑架,并在江滨农场公安分局遭到刑讯逼供。
次日,江滨农场公安分局警察将刘庆福劫持回家进行非法搜查,但未搜出任何所谓“证据”。此后,他被非法关押在宝泉岭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宝泉岭农垦法院对刘庆福非法开庭。从看守所到法庭途中,相关人员不允许他穿棉衣、棉鞋,仅让他身着单薄线衣线裤和拖鞋,并给其头部套上黑色头套。
庭审中,北京律师陈智勇为刘庆福作无罪辩护。面对律师的有力辩护意见,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然而,法院仍对刘庆福作出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随后,他被劫持至呼兰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刘庆福结束冤狱返回家中。
三、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刘庆福再次遭到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红旗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劫持至鹤岗市萝北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多月后,刘庆福才获释回家。
鹤岗市兴安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6号,邮编:154102
电话:0468-3624085
审判长王舒楠:0468-3630874
法官:汝志伟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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